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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個朋友,13歲時,正是花季的年齡,不幸雙目失明,後來他父親送他去了一盲校,沒想到,盲童都很羨慕他,因為畢竟有13年的時間他曾親眼看到過這個豐富多彩的世界

他知道花朵如何美麗,太陽如何明亮,白雲如何飄逸,天空如何蔚藍。

他更知道爸爸、媽媽的笑臉。⋯⋯

很多盲童都說,假如能讓他知道其中一件,就是最大的幸福

而他卻知道這樣多,他對那些盲童來說,他擁有的簡直是一座幸福的寶庫呀。

正因如此,他懂得了滿足,他更懂得了珍惜。

在盲校中,他的學習成績最優秀,掌握的才藝也最多。

同時,他還告訴身邊的同學,他們也是幸福的,沒了雙眼,你可以聽,可以撫摸,你可以講,可以唱,還可以跑,可以跳。

因為有了快樂,整個盲校沒有一絲苦難與悲觀的情緒,洋溢出的都是幸福的陶醉。

俄國作家契詞訶夫說過的一句話,「如果你手上紮了一根刺,那你應該高興才對,幸虧沒紮在眼裡。」


美國總統的 富蘭克林.羅斯福家中曾失竊,損失慘重。

朋友寫信安慰他,羅斯福回信說:「親愛的朋友,謝謝你的安慰,我現在一切都好,也依然幸福。」

感謝上帝,因為:第一,賊偷去的是我的東西,而沒有傷害我生命。

        第二,賊只偷去我部分東西,而不是全部

        第三,最值得慶幸的是,做賊的是他,而不是我。

這種幸福的換算方法,不僅是一種豁達的生活態度,更是一種超脫的生活智慧。

所以說,有什麼樣的幸福定義,就會有什麼樣的幸福感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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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東儒寶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